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情况公示
(2025年7月) 根据全市2025年度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行业监管的通知》(宿市监特设函〔2025〕8号)工作要求,现将电梯维保单位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注:1、本名单根据报备情况实行动态公示; 2、▲表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行业监管的通知》(宿市监特设函〔2025〕8号)要求,报送上个月社保权益记录单,已督促其尽快报送; 3、对标注“▲”的电梯维保单位,建议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问询、了解维保单位情况,督促其尽快按照监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确定现有维保单位难以继续开展维保业务的,建议使用单位及时考虑更换维保单位,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影响电梯正常使用。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