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泗洪小区内车位可租,租金标准出炉!物业不得另行收费...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7-22  /  浏览:757 次  /  

关于《泗洪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的补充通知 

各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 
《泗洪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于 2016 年 1 月 1 日 正式实施。现参照周边市、县收费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 对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附赠的车位,租金标准作补充通知如下: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附赠的车位 (库),租金为 150 元/月,下浮不限。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在 车位(库)租金中,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约定收取,不得另行向车位租用人收费。租金可按年收取。以往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7 月 14 日


  • 最近浏览》》
  • 热门楼盘展示》》
  • 推荐出售房源》》
  • 最新资讯》》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泗洪房产网 苏ICP备12013266-3号 泗洪泗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30011号) 咨询电话:13347855446
网站客服QQ:328823872  873423981 地址:泗洪县富园广场6号楼1801-1802室 0527-86292069
苏ICP备12013266号 手机:13347855446 13347855447
苏ICP备12013266号

苏公网安备 32132402000020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