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步行街、健康四巷招标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4-12-20  /  浏览:1761 次  /  
泗洪县学府文苑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和谐家园片区(步行街、健康四巷等)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泗洪县学府文苑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和谐家园片区(步行街、健康四巷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366010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洪县学府文苑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和谐家园片区(步行街、健康四巷等)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3】2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学府文苑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和谐家园片区(步行街、健康四巷等)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城区

1.2 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为包含拆除、绿化、铺装、景观、道路、外立面改造、低压配电、景观照明、弱电、管网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27905251.92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4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2%,完成工程量的6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学府文苑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和谐家园片区(步行街、健康四巷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招标人在开标时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值:90%,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 分,每低 1%扣0.5 分。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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