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了!泗洪想买房的恭喜了!11月1日起执行!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10-26  /  浏览:1202 次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解决群众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公积金提取还贷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宿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1+X线上新闻发布厅,就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新增“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本市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含已办理按月抵扣业务),公积金账户在保留当前月缴额6倍金额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均需保留),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使用公积金账户节余资金直接冲减公积金贷款余额业务。

二、上述政策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对业务系统、服务渠道进行调整配置,认真做好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新政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解决群众需求,新增“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人按规定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节余资金直接冲抵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办理途经


      借款人在贷款办理网点办理(线上办理渠道还在开发中,开发完成上线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例:李某公积金缴在市直管理部,公积金贷款是在宿城管理部办理的,因此,李某办理此项业务需至宿城管理部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要点


      一、借款人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保证贷款为非逾期状态,且每年仅可申请办理一次。

      例:李某计划2020年11月1日办理“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在办理时发现,李某的公积金贷款还未还至当月。因此,李某需贷款欠款还清后才能办理此项业务。另外,李某下一次申请办理时间为从2020年11月2日算起,满360天后方可再次申请此项业务。 

      二、借款人办理此项业务时,公积金账户需保留当前月缴额6倍金额不能用于冲抵(夫妻双方均需保留)。

      例:李某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0元 ,月缴额为2000元,那么李某此次可以用于直接冲抵的金额为100000-2000*6=88000元。 

      三、办理此项业务仅限借款人夫妻双方。若夫妻双方账户均需冲抵,需各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办理。 

      四、对于组合贷款,冲抵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五、已办理“按月抵扣”或“缩短年限”业务的借款人在办理此项业务后,应及时关注冲抵后贷款月还款额具体金额,防止因每月缴存额不足以偿还月还款额而造成贷款逾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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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缴存职工对新业务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以上咨询电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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