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通行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客车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自2020年8月10日起,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泗洪县运管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打击非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7座以上面包车、中巴车、大客车做到逢车必查,凡发现有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交警大队同时兼顾酒驾醉驾、超载、超员、假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
同时,泗洪县公安交警大队为积极营造活动创建氛围,采取执法人员现场劝导;主要街道、交通路口悬挂集中整治活动宣传条幅;在车站、医院等区域向居民发放3000余份《告全县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
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四个进一步”:
(一)取缔清理一批非法营运客车,打击处理一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涉及非法营运客车交通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健全公安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客车长效管理机制,非法营运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