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
为服务疫情防治工作大局,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有实施下列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一、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五、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泗洪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