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份“双随机”抽查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1-20  /  浏览:1910 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抽查,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20日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抽查对象: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抽查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

抽查比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抽查次数: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抽查计划开展检查。

抽查方式:电脑随机抽查

内容及要求:抽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抽查要求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抽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

1.依法通过消防验收

2.公共聚集场所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管理人

5.防火检查、巡查

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7.消防演练

8.消防档案

9.消防重点部位

10.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三)建筑防火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3.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车通道

5.防火间距

6.防火分区

7.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

(四)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避难层

6.应急广播

(五)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有无

2.值班操作人员在岗人数

3.值班记录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

5.消防电话

(六)消防设施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无

2.探测器

3.手动报警器

4.控制设备

5.其他设施

(七)消防设施器材-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给水设施有无

2.消防水池

3.消防水箱

4.消防水泵

5.室内消火栓

6.室外消火栓

7.水泵接合器

8.稳压设施

9.其他设施

(八)消防设施器材-自动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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