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最新施教区划分出炉!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5-06-30  /  浏览:79 次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阳光招生改革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市教育局《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宿教发〔2025〕1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入学主要依据及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7月1日前。商业、办公、租住、工业、车库、阁楼等用房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有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祖孙三代人户籍在一起需满三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需出具经房产处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7月1日前。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房、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政府廉租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可按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安置房没有交付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三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泗洪县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具有泗洪县城区户籍且实际长期居住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即取得城区户籍),经严格审核户籍、出生证明等信息后,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泗洪县以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泗洪县连续且满6个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泗洪县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SUMMER-
报名日程安排

1. 6月25日—6月30日,组织招生宣传。

2. 7月1日—7月10日,网上登记报名(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等特殊认定情况请家长按照特殊情况认定办法提供相关材料至招生咨询点线下审核材料)。

3. 7月15日—7月20日,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4. 7月25日—7月31日,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作必要调整。7月1日起,县教育局在洪泽湖路实验学校(南门西侧30米院内)设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点,为有需要的学生家长提供现场咨询报名服务。

招生方式 

实行公民同招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公民同招政策进行招生。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指导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

特别提醒:无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以不选择民办学校。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民办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擅自不到民办学校报到的,由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且不享受中考指标生加分政策。


实行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政策

为缓解学生上下学“接送难”问题,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时在小学或初中就读不同施教区公办学校的,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可按照“长随幼”或“幼随长”的原则,由县教育局根据房产施教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同一所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实行免试入学

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面试)选择学生。


报名操作流程


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根据相应条件选择模块进行报名。目前,有三个通道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01
宿心办APP登录

1.下载宿心办APP。打开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宿心办”,下载“宿心办”APP;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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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宿心办APP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注册。

3.登录宿心办APP。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登录,也可以通过手机验证码、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登录。

4.宿心办APP实名认证。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去实名”,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或支付宝实名认证或手持证件照认证,完成实名认证。

5.进入招生系统。点击宿心办APP开屏页进入“阳光招生”报名平台。或进入宿心办APP首页,点击右上方“阳光招生”图标,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头部、腰部“阳光招生”报名入口轮播图,进入报名平台。或在APP首页上方搜索“阳光招生”,出现图标,点击图标即可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首页“更多”,选择“文体教育”版块,点击“阳光招生”,即可进入报名平台。

其中,已经下载宿心办APP并实名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五步。

02
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1.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

2.打开“宿迁速办”小程序,选择首页“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03
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

1.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官网,点击页面右侧移动APP站点,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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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立即注册”,按照填报要求完善信息后完成注册。

3.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后,点选底部菜单“我的”,点击左上角“立即登录”,可以通过账号或支付宝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

4.进入招生系统。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左上角城市中选择宿迁市,在“江苏政务服务.宿迁”“我的服务”板块,选择“阳光招生”,点击“进入应用”即可。

其中,已经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并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三步。

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


泗洪姜堰实验学校: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

泗洪县通济实验学校: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青阳南路,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报名)。

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

东至湿地大道,西至嵩山南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

泗洪县实验小学: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北至濉河,南至山河路。(银河国际、老附小区域也可选择人民路小学报名)。

泗洪县东风小学:

东至湿地大道,西至青阳南路,北至泗州大街,南至山河路。

泗洪县健康路小学:

1.濉河以南,东至建设南路,西至衡山南路,南至山河路。

2.山河路以南,东至嵩山路,南至团结河路,西至衡山南路。

泗洪县第一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现代名城小区也可选择开发区小学报名)。

泗洪县衡山路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濉河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泗洪经济开发区小学:

双洋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泗洪县第二实验学校:

长江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343国道(含四分场、小农场)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泗洪县人民路小学:

建设北路以东,青阳北路以西,濉河以北,长江路以南(中医院南片区、河滨花都、滨河名城、金港湾等小区也可选择青阳中心小学报名)。

泗洪县洪泽湖路实验学校:

濉河以北,青阳北路以东,343国道以西,长江路以南。

泗洪县青阳中心小学:

泗州大街以北,濉河以南,泰山南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

泗洪县育才实验学校:

泗州大街以南,黄山南路以西,汴河路以东,明德路以北。

泗洪县明德学校: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黄山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含澳门花园小区和中正香格里拉片区)。

泗洪县泗州学校:

1.山河路以北,泰山南路以东,濉河以南,343国道以西。

2.山河路以南,大刘排涝河以东,343国道以西,南至343国道。

泗洪县洪桥学校:

新濉河以西,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的青阳街道辖区。

泗洪县虹州实验学校: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片区也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泗洪通州实验学校:

南至双洋路,东至建设北路,西至五里江与原重岗社区交界处,北至五里江与梅花镇交界处(含东江花园、常泗工业园区)。

注:中心城区以外的小学如青阳二小、周李小学等由青阳中心小学负责划分。

二、初中七年级

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嵩山路校区):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

泗洪县通济实验学校: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青阳南路,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报名)。

泗洪县山河路实验学校:

1.东至湿地大道,西至人民南路,北至汴河,南至山河路。

2.东至湿地大道,西至衡山南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

江苏省淮北中学:

濉河以南,人民南路以西,衡山南路以东,山河路以北。

泗洪县第一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北,建设北路以西,双沟西路以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泗洪县衡山路实验学校:

长江西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濉河以北,新扬高速泗洪段以东。

泗洪县第二实验学校:

1.长江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343国道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2.濉河以北,建设北路以东,青阳路以西,长江路以南。

泗洪县洪泽湖路实验学校:

濉河以北,青阳北路以东,343国道以西,长江路以南。

泗洪县育才实验学校:

濉河以南,黄山南路以西,汴河路以东,明德路以北。

泗洪县明德学校:

东至大刘排涝河,西至黄山路,北至山河路,南至团结河路(含澳门花园小区和中正香格里拉片区)。

泗洪县泗州学校:

1.濉河以南,泗州大街以北,黄山路以东,大刘排涝河以西(含东方花园北区、东尚阳光小区等)。

2.濉河以南,大刘排涝河以东,东至(南至)戚庄、黄台等青阳街道区域。

泗洪县洪桥学校:

新濉河以西的青阳街道区域。

泗洪县虹州实验学校: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片区也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泗洪通州实验学校:

南至双沟西路,东至建设北路,西至五里江与原重岗社区交界处,北至五里江社区与梅花镇交界处(含东江花园、常泗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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