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4、《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7、《泗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泗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泗洪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10、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本方案符合泗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已纳入泗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片区的开发有助于促进泗洪县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品质提升。片区的开发符合泗洪县公共利益。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成片开发片区内主要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通过片区的开发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的规定。 1、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泗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全部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3、片区规划地类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本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项目、工业项目和商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计划在2025至2028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泗洪县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成片开发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1、土地利用效益:通过成片规划和综合开发,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各板块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对成片开发的过程性动态控制,抑制盲目开发、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经济效益:通过成片开发实施,明确近期建设、招商、投资重点区域,以及道路、学校等设施配套需求,实现集中集约、集聚高效、建一片成一片。更好的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地方政府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社会效益:成片开发有利于完善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 4、生态效益:成片开发有利于促进泗洪县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