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青阳工业园区戚黄路东侧9幢厂房及土地产权转让
项目名称 | 泗洪县青阳工业园区戚黄路东侧9幢厂房及土地产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E321324202409003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 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10月 17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延长挂牌期。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53229547W 所在地:泗洪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9幢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张海滨,13951094025转让方承诺:本次出卖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泗洪县青阳工业园区戚黄路东侧(以产权证为准) | |
参考面积 | 厂房13809.51㎡、土地26448.70㎡ | ||
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价格评估价 | 869.82万元 | |
评估机构 | 徐州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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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徐公评字(2024)第10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泗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6日 | ||
挂牌底价 | 869.82万元 明细见附表1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此转让标的按现状处置。受让方请自己考虑,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双方相应的部分。 二、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购买人的投资应当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购买前请务必咨询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张主任,13951094025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5.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4.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5.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tousu').on('click', function(){ layer.open({ type: 1, title :'投诉举报', area: ['600px', '300px'], shadeClose: true, //点击遮罩关闭 content: $('#tousut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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