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住房“以旧换新”第三批项目来了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4-08-15  /  浏览:697 次  /  

8月14日

速速从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我市积极推进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宿迁住房“以旧换新”

第三批项目刚刚出炉

这一批房源来自蓝城江山春好小区

为洋房、高层,共计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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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置换范围





(一)置换房源

蓝城江山春好小区,洋房、高层共计50套房源。






(二)收购房源

房源范围:东至珠江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北京路,北至京杭大运河(北段东西向);房屋建筑年限25年以内,状态为可交易,且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查封、担保等限制的成套住宅〔不含商业(公寓)、自建房、小产权房等〕。


 
 置换条件





(一)

置换房屋应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小产权房、商业(公寓)、自建房等〕,置换时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租赁等情形。






(二)

置换房屋与新购房屋买受主体一致,或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三)

置换房屋在收购前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燃气等所有费用,并完成保洁。






(四)

置换房屋不存在承重结构被破坏(产权人须签署《未破坏承重结构承诺书》)及其他房屋质量问题;换购人腾房时,直接可移动的软装可以搬走,硬装不允许拆搬,否则江苏隆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城公司”)有权拒绝该旧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置换须知





(一)置换标准

购房者可以用一套商品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若具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与自持商品房在同一小区内,可同步评估作价,但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房总价的80%






(二)置换流程

1.选购报名:换购人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查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至项目售楼处报名选房,填写《换购申请书》《换购事项告知书》,并缴纳认筹金人民币3万元,该费用由隆城公司收取。


2.验房评估:由隆城公司组织评估公司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并核实房屋目前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


3.达成意向:若换购人对于评估价值不认可,认筹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换购人对评估价值认可,并达成收购意向,则由隆城公司与换购方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明确交易步骤及双方权责义务,房屋交接后,与市城投集团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如在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置换协议视为换购终止,认筹金无息退还。


4.房屋交接:协议签订后,换购人按照协议约定,配合收购主体完成房屋交接、产权过户手续及不动产登记,结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能耗费用。在此期间,如因换购人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发生违约情况,市城投集团有权扣除相应认筹金。






(三)其它事项

1.由隆城公司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组建评估机构名单库,按自然月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按月重新抽取)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评估费用由隆城公司承担。


2.置换协议签订后,原房屋评估价款全部作为新购房屋首付款,由隆城公司直接转至市城投集团,剩余部分由换购人全款补齐或进行贷款。


3.换购过程中因产权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换购主体自行承担。


4.换购人享受相关项目的案场同等优惠政策,以认购之日起的优惠政策为准。


5.咨询电话:0527-84387022;咨询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城北路389号蓝城江山春好营销中心



据了解,我市5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推行“以旧换新”模式,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提升市民居住品质。


今年6月初,宿迁首次推出君邑湾雅苑项目“以旧换新”业务。6月28日,推出第二批“以旧换新”项目,主要涉及新城名府项目、建发文瀚府雅苑项目、祥生府花苑、雨露小区、隐尚观澜雅居项目、融创·时代映花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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