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洪县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洪政发〔2018〕94号)和《泗洪县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洪人才办〔2018〕10号)规定,现就2024年人才购房券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已领取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并于来洪工作后(以首次在洪缴纳职工社保为准)、购房券有效期届满前在泗洪县内购买住房人员。(一)提交申请。申报补贴对象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到人社部门进行初审:(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背面住建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根据房产手续取得情况办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住建局房管处盖章,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3)购房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背面住建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根据房产手续取得情况办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住建局房管处盖章,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二)材料审核。人社部门对补贴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泗洪县人才购房券申请兑现汇总表》(附件2)。县委人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兑付补贴名单。县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等真实性进行审核,并限制享受购房券补贴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销售。(三)购房券兑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委人才办的审核确认结果将当年购房券补贴资金拨付给县人社局,由人社局发放给补贴对象。1.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审核。2. 请县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购房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审核意见处盖章。县人才中心地址:人社局404房间,电话:80829612。县房管处地址:政务服务中心708房间,电话:86222942。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政务服务中心606房间,电话86231208。
附件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
附件2.泗洪县人才购房券申请兑现汇总表中共泗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