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房价比峰顶下降23%,专家:今年刚需买房的人可以下手了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4-03-31  /  浏览:1746 次  /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今年前两个月的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今年前两个月,全国新建住宅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分别是9227亿元和9559万平方米,能计算出平均成交价格是9653元/平方米。这一价格与2023年4月顶峰的12469元/平方米相比,每平方米下降2816元,下降22.6%。


2023年4月份的销售价格是近期顶峰。当月全国新建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比3月上涨18.7%达到12469元/平方米,当时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表示, 4月份住宅销售均价升幅较大主要因为东部地区成交量大,占比高,而中西部占比下降,所以价格上涨较为明显。


国家统计局介绍,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等10个省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等6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份,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统计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这四个地区的新建住宅平均成交价格,东部地区价格明显高于其它三个地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东部地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额下降31%,而中部、西部和东北这3个地区销售额下降在25%至29%之间。东部地区的销售额下降幅度居前。


70个大中城市中,2月份新建价格指数比1月份(以下简称“环比”)上涨的城市有8个,有3个城市持平,其余59个城市全部下降。2023年11月到今年1月,各月新建价格指数上涨的城市数量分别是9个、7个和11个。可见,近期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一直在10个左右。


以今年2月份对比2023年11月份,有50个城市新建住宅指数连续下降。期间跌幅前10城市中有5个省会城市,分别是南京、广州、西宁、武汉和南昌,跌幅分别是2.78%、2.58%、2.28%、2.18%和2.09%。


将时间拉长,与2023年2月份相比,上述省会城市的新建住宅价格指数跌幅更大。南京、广州、西宁、南昌和武汉,跌幅分别是4.8%、4.6%、4.3%、3.1%和2.6%。


近期,利好房地产政策频频出台。


3月14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两年等。


3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会议要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


2月份,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25个基点,需求侧购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


北大副教授赵波指出,“很多人不是手里面没有钱,而是还在观望”,房价涨跌和购房税费都是导致人们犹豫不决的因素。因此他建议,在维持房地产市场良性的发展的同时,短期内取消相关税费,降低交易成本,重建老百姓购房信心。相信今年后续还会有更利好的政策出来,对于刚需改善型住房的这些人群来说,赵波认为“今年应该是可以考虑入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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