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买房圈流传甚广,核心的内容其实是出自《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23】14号文),根据指导意见:
文件的两个主要目标: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答: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我县2023年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划定标准是什么?
答: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13元)的60%计算,由2022年的1680元/人·月调整为1760元/人·月。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13元)的80%计算,由2022年的2240元/人·月调整为2340元/人·月。
咨询电话:89882272(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流程事什么样的?
答:1、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县民政部门。
2、县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的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定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纳入保障范围。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审核程序由审核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