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团结河菜场西门1层13号商业用房租赁经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SiHong202310123753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0月1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9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58483384K 所在地: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教育广场1号楼(801室)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黄河花园、团结河菜市场等 | |
参考数量 | 约2处 | ||
租赁期限 | 3年 详见附表 | ||
经营范围 | 需满足产权人要求范围 | ||
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出租标的 评估情况 | 租金评估价 | 见附表1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江苏中诚(2023)(宿迁)字第Z02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8月01日 | ||
租金 挂牌底价 | 见附表1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本次承租期满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资产等属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首期租金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每期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截止日前付清。 4.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陶先生:15051021636;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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