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强化联合监管严控不动产新增问题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10-08  /  浏览:529 次  /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持续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链条监管,从源头上严控新的不动产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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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职能部门责任。泗洪县局牵头联合住建、税务、城管、供电四部门印发了《泗洪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联合监管实施细则》,将责任明确到部门具体业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批、核实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开发项目的建设、销售、验收和交付管理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征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开发项目的维修资金征缴、违建查处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开发项目的电力规划方案审核、供配电设施的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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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项目环节内容。细则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规划建设、销售管理、验收交付、不动产登记5大主要环节。针对每一环节,相关职能部门细化本部门在该环节的具体工作职责内容。例如,在规划建设环节,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核报批、住建部门要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供电部门要及时审批正式用电方案。同时各部门对环节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研判梳理,确保项目各环节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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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管流程方式。各职能部门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做好与其他部门对接沟通工作,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推送工作进度,共享工作信息,做到互相督促、密切协同。例如,城管部门应及时将存在违法建设的房产查处情况函告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形成对违法建设联合监管模式。对工作中出现的信息沟通不畅、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县作风办开展调查并作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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