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9-14  /  浏览:580 次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泗洪县2023年度棚户区(危旧片区)改造计划安排,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城中片区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在对该地块实施征收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项目名称

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调查组织单位: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查参与单位:城管局、资规局、市监局、税务局、青阳街道、宏大公司等单位。

(三)预评估机构:江苏钟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公司、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调查范围

范围一:东至驻洪部队,南至猿州宾馆,西至城中居委会,北至工人路。(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范围二:东至建设南路,南至健康路,西至嵩山南路,北至文化大世界及供电公司宿舍区。(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是对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依法对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五、调查时间

城中片区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工作从2023年9月12日开始,至2023年9月26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改变房屋用途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二)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纳税、户籍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真实、准确。

(四)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拒绝配合调查、丈量的,将根据其房产底档登记情况或依据航拍图进行测量登记。由此原因造成被征收人损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城中片区地块房屋征收红线图

微信图片_20230914084136.png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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