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县第四中学南侧6间门市房经营权转让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9-04  /  浏览:612 次  /  
发布单位:盐城市宝圣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泗洪县第四中学南侧6间门市房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shcqjy[2023]第 087号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9月5 日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
转让方名称泗洪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转让方概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4MB199333122.
所在地:泗洪县体育南路61号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标的名称泗洪县四中南侧(12-17)6间门市坐落位置泗洪县第四中学南侧租赁期限3年起拍价90000元/年竞拍保证金20000元经营用途以租赁合同为准标的对应评估值900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15161221980,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三、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招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招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招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招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招租方负责。
8.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四、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将经营业务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
6.承租方要服从招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招租方应当承担对招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除该房屋内外已有的设施外,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招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规定执行);承租方负责招租标的资产的安全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索取赔偿或补偿。
10.承租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招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招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招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招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招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3. 对招租房屋的内外装修及消防建造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消防设施由承租方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进行建造,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14.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标的物经营权优先考虑原承租方。其他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备查文件1.原始合同2.会议纪要3.其他备查文件。其他说明一、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4)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的无效。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三、交易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20000元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8:00。3.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
(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5.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竞价开始时间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3020分钟60秒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联系方式委托人:泗洪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拍卖机构:盐城市宝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16122980                  
联系电话:13511795269地址:泗洪县体育南路61号            
地址:泗洪县银河国际A08幢404室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标的名称参考面积(㎡)租期(年)起拍价(元/年)增价幅度(元)竞价保证金(元)备注泗洪县四中南侧(12-17)6间门市约220㎡3年90000500或其倍数20000合同到期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个人)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企业)
 3、《授权委托书》
 4、《租赁合同样本》
 5、《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6、《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7、《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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