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关于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7-25  /  浏览:305 次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县政府重大决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经研究,决定举行《关于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草案)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重大决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4名,其中:业主6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县有关部门参加人4名;法律界人士1名。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发改局。 

(三)新闻媒体。名额不限。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中的业主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6人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6人时,委托泗洪县物业管理协会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县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参加人分别由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报名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三)新闻媒体以单位名义报名,代表本单位出席听证会的记者,持新闻记者证出席。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一)2023年7月25日至8月25日下午5时前(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泗洪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名。

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址:泗洪县青阳街道体育南路34号。

(二)2023年7月25日至8月25日下午5时前(以泗洪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

报名邮箱:chengguanjuwgb@163.com

联系电话:80791309

特此公告。

附件1.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听证会业主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2.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附件3.泗洪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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