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5点30分,泗洪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岳松带队前往泗洪县临淮镇,就泗洪县临淮镇徐圩居委会申请执行杨勇、泗洪县临淮镇临淮居委会申请执行张胜平排除妨害纠纷两案,对涉案房屋开展集中强制搬迁行动。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当事人杨某、张某涉案房屋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清空并搬出涉案房屋。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完全清空并搬出涉案房屋。由于被执行人未积极履行义务,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搬迁。在此次行动前,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对需要进行重点稳控的对象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每位干警的具体工作进行分工,在必要情况下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心理安抚。6点30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按照强制迁出方案,疏散现场围观群众,拉开外围警戒,防止被执行人阻碍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记录,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6点40分,大型挖掘机就位,对涉案铁皮房屋进行推倒、碾平,交付给被执行人。历经三个半小时,最终成功交付两处涉案房产。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泗洪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采取多种举措,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