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姜堰实验学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简章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7-01  /  浏览:1622 次  /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 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2.初中七年级招收施教区学生(小学未在本县就读的提供该生毕业证和学籍卡)。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具体认定办法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二、施教区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二)初中七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四、招生程序


1.发布信息:6月25日—6月30日。

学校在北大门前张贴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网上报名:7月1日—7月10日。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线上资格审查和录取公示:7月25日—7月31日。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监护人,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线下审核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4.处理招生遗留问题:8月20日—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孩子线上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于8月20日—8月23日到校咨询。

2.在报名过程中,监护人不得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全部由监护人承担。

3.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允许学生入住托管机构。

咨询地点: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南校区

                  北门警务室

咨询电话:一年级19852718622

                        七年级19852719622

咨询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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