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加强公租房创新管理,我县依据相关规定重新核定2022年住房保障有关标准,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1680元,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2240元,进一步扩大了保障对象的覆盖面。
利用民政局大数据比对系统,将泗洪县所有入住公租房的租户,分街道录入比对系统,对各租户收入、住房、车辆、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核对,锁定“超保”住户情况,采取短信群发通知、发律师函、记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起诉等形式,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2022年共计清退“超保”住户96户、整改121户,确保“应保则保、应退则退”。
启动兴康花园及黄河花园、现代名城公租房装修及部分房屋的维修工作,配置电梯,确保我县低保、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和改善。对公租房人才公寓进行提档升级,真正达到“领包入住”。
2022年,我县累计实现公租房保障162户,其中实物配租99户,发放租赁补贴63户,补助资金约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