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睢河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涉及房屋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睢河路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报请上级部门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对该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同步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睢河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实施办法(试行)》(宿建发〔2015〕178号)文件规定,凡前来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报名: (一)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核验、并被列入2020年度宿迁市符合执业条件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二)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近3次信用评价等级均为“一般”以上(含“一般”)。 (三)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保不少于3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不少于4名经过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会培训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到征收现场工作。 二、报名时提供资料 (一)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单位公章。 (二)企业近2年经营状况及业绩报告。 (三)《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及近3次《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机构执业信用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该评估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3名在该评估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印章(本人必须到现场签字确认);不少于4名经过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会培训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上岗证。 (五)在手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六)该项目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技术人员配备、责任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工作质效、保证措施和廉洁执业承诺等)。 (七)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和彩色扫描件,其中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并提供电子档一份。 三、地块范围 睢河北侧、华泰世纪园等南侧(以地块红线图为准)。 四、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3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逾期不予报名。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只接受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如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地点: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室(建设南路54号)。 (三)联 系 人:张德贵 (四)联系电话:0527-86244227 特此公告。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7日 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朱珠 审核 | 张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