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洪县出台的,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相关政策,村民退出宅基地在县城或者其它乡镇购房后,可以享受一定的购房补贴。但是不少当地村民反映,现在这项政策突然中止,导致较多符合条件的村民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
刘先生是泗洪县朱湖镇庄塘村人,2018年10月,他家的房屋因为土地增减挂钩被拆除,2019年10月,刘先生一家在泗洪城区现代名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刘先生说,按照镇村的政策宣传,他可以领取到购房款10%的购房补贴。今年8月,他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供给了朱湖镇村建办的工作人员,但是近期却被告知无法办理了。
记者找到了泗洪县朱湖镇村建办,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符合申请补贴的全部条件,之所以无法办理,是因为其中的一项流程被叫停了。
泗洪县朱湖镇村建办工作人员:
现在宅基地退不了,他就办不了,其中办理条件有一个流程要退宅基地,现在已经停止办理了。
在刘先生的申请表中记者看到,所在村委会以及属地财政所都已经盖章,但镇自然资源所没有进行盖章确认,导致申请手续不完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朱湖镇就涉及到十余户村民,全县情况大体相同。
宅基地退出的前置条件是农房搬迁项目,每年农房搬迁有任务,就根据农房搬迁下达的指标量,来退宅基地。2020年第一批宅基地退出县里面已经批过了,九月份,第一批已经够农房改善的考核量了,完成了,就不再考虑本年度的宅基地退出了。
对于这样的“限量办理”,泗洪县自规局工作人员承认,既没有在最初的文件上说明,执行前后也没有对外进行公示,全部都是内部操作。据了解,这几年泗洪房价上涨较快,购房补贴也是水涨船高,预估的退出补贴和实际金额相差较大,财政无力负担。对于符合申领条件,但因递交材料稍迟,没在考核目标数量范围内的村民,目前他们无能为力。
对于我们来说,文件应该执行的,但是现在执行不下去,我们只能按照指示办。
然而,泗洪县农房办否定了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说法,农房办主任许尔宁表示,符合条件的村民都可以领取到补贴,只是其中部分申领补贴的流程要进行变更。
我们县里面根据具体工作的情况,准备把宅基地自愿有偿,这个前置条件把它取消了,然后只要我们三年行动计划当中的,其它的条件还按照以前文件上面,就可以享受这一块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