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洪征预告〔2026〕7-2号和洪征预告补〔2026〕2-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重岗街道梁庙社区十组、十一组,林场居委、林场居委刘庄组、周庄组,顺河居委王庄组,徐沟居委,徐沟居委刘北、刘中组共有,徐沟居委徐西组、徐东组共有,徐沟居委刘北组、刘西组、刘中组、王北组、王中组、徐西组,袁集居委老一组、南二组、农场组、圩北组、圩南组、圩中组、新一组、新二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农用地 | 小计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面积合计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重岗街道梁庙社区十一组农民集体 | 0.2317 | 0.0293 | 0.0274 | 0.2884 | 0.0584 | 0.3468 | ||
重岗街道梁庙社区十组农民集体 | 3.2595 | 0.0021 | 0.3409 | 3.6025 | 0.0137 | 3.6162 | ||
重岗街道林场居委会刘庄组农民集体 | 1.272 | 1.3442 | 0.448 | 3.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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