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
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2023年泗洪县中小学生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施教区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2.初中七年级,招收施教区内小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注:具体认定办法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施教区域
一年级施教区 长江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245省道(含四分场、小农场)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七年级施教区 1.长江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245省道以西,北至五里江、大楼居交界处。 2.濉河以北,建设北路以东,青阳路以西,长江路以南。
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学校在西门前张贴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网上报名:2023年7月1日—7月10日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录取公示: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入学资格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并将录取结果于7月31日前在学校西门口公示。其中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重复招录。 4.凡是在我校施教区以内,没有在阳光平台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请于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学校报名。 (所需携带材料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方法》) 5.处理遗留问题:2023年8月20日— 31日 处理本学区内阳光平台报名审核未通过及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