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堪称“史上最严的限墅令”在东莞发布。
这份名为《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居住项目内严禁建设别墅,同时低层及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为别墅!和以往其他城市出现过的“禁墅令”相比,东莞此次的文件更为严谨。文件中先没有提具体如何调控,反而是先把《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搬到了文件中:
(一)“低层住宅”指一至三层的住宅,“多层住宅”指四至六层的住宅,“中高层住宅”指七至九层的住宅,“高层住宅”指十层及以上的住宅。
(二)“单元式住宅”指由几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均设有楼体或楼体与电梯的住宅。
(三)“跃层式住宅”指套内空间跨越两楼层及以上,且设有套内楼体的住宅。
(四)“联排式住宅”指跃层式住宅套型在水平方向上组合而成的低层或多层住宅。
写清楚别墅和低层住宅多层住宅的具体定义后,再声明:居住项目内严谨建设别墅,低层及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为别墅。甚至,重点地区不仅仅不得建设别墅,连低层(包括单元式和联排式)以及多层联排式住宅也不得规划建设。同时,东莞此次的文件也应该是国内首个变相别墅有明确定义的文件,文件中不仅仅明确点名,严禁变相建设别墅,针对变现建设别墅的定义也做了非常明确的描述:
比如,每个单元设置的楼体或楼体与电梯应体现公共属性,上下楼层的套型结构应基本一致。比如低层和多层联排式住宅户型设计,应与别墅有明显区别。
比如,严禁将拆分成布局不合理的多个小套型的别墅,伪装成单元式或联排式住宅进行开发。
并且明令禁止了,不得设置围墙或围栏把建筑首层住户外的绿地活动空间划作首层住户专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