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及省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 2.初中七年级招收2019年自愿来我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施教区优先(小学未在本县就读的提供该生毕业证和学籍卡)。在本县就读凡无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成绩的学生不予录取为七年级新生。 (一)一年级施教区范围 1.团结河路以南,湿地大道以西,新濉河以东,南至石集交界处的青阳镇辖区(含家国天下、翡翠庄园等片区)。 2.团结河路以北,湿地大道以西,人民南路以东,山河路以南(河畔花城、二里坝小区、花漾名门、富园雅郡等小区也可选择东风小学报名;沁雅花园、蓝天小区、老党校片区等小区也可选择实验小学报名)。 (二)七年级施教区范围 1.团结河路以南,湿地大道以西,新濉河以东,南至石集交界处的青阳镇辖区(含家国天下、翡翠庄园等片区)。 2.团结河路以北,湿地大道以西,青阳南路以东,汴河以南(以上区域也可选择第四中学报名)。 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今年采用线上线下先登记后录取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一年级计划招生720名,七年级计划招生900名,施教区优先。 (一)报名录取时间 1.中小学于6月29日—30日发布招生信息。 2.7月1日—4日,学校组织人员审核报名材料,公示入学对象。 3.8月25日—26日,分别研究处理中小学招生中遗留问题。 (二)施教区学生须提交的验核材料 1.一年级: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②监护人的房产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③儿童出生证明;④儿童接种卡;⑤幼儿园毕业证;⑥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①~⑤项材料均需交原件和复印件) 2.七年级: ①户口簿;②监护人的房产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③毕业证;④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①~③项材料需交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教育局确定的施教区范围,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注册。 2.在报名过程中,儿童监护人不得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监护人承担。 3.学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免费的义务教育。每学期按照标准对困难家庭学生予以补助:低收入家庭中学生补助1000元/每学期,小学生补助750元/每学期;残疾、烈士子女、贫困住宿生等中学生补助625元/每学期,小学生补助500元/每学期。学校对在期末和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4.今年新招的七年级,学校将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举办部分智慧课堂班,待学生录取后的家长会上作具体布置,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均衡编班。 5.学校为七年级学生发放《暑期学习指南》,布置明确而具体的暑期学习和阅读任务,并在8月下旬的军训期间举行“暑期学习效果检测竞赛”,设定一、二、三等奖,此成绩为均衡分班的依据。 6.由于我校食堂只能容纳8000名师生就餐,已满负荷,故今年小学一年级学生不供应午餐。 1.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对象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 2.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父母的独立居住房的房产证所在地为准。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7月10日前。 3.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需出具2019年7月10日前签订的经房产处备案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可按新购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4.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商业用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5.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9年7月10日前。 6.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和无房证明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货币补偿拆迁确无住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在原拆迁地施教区入学。 7.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报名。 8.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于8月25日至29日集中研究解决。 9.上述认定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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