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结合管理局的工作职能,现公告如下:
一、依法重点打击以下三种黑恶势力性质行为:
(一)在工程建设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渣土运输、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
(二)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三)其他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举报电话: 0527—8079090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947794819@qq.com。举报信箱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35号信箱。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局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