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交警队地块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12-22  /  浏览:36209 次  /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泗洪县2018年度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安排,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老交警队地块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在对该地块实施征收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项目名称

老交警队危旧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调查组织单位: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查参与单位:城管局(规划执法)、国土资源局、市监局、税务局、青阳街道办事处、宏大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

(三)预评估机构: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钟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调查范围

东至衡山南路,南至山河路,西至开发大道,北至健康路(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是对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五、调查时间

老交警队地块调查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0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性质用途;房屋析产、典当、赠予、买卖、租赁或抵押;户口迁入或分户;房产公证;新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二)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纳税、户籍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真实、准确。

(四)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拒绝配合调查、丈量的,将根据其房产底档登记情况或依据航拍图进行测量登记。由此原因造成被征收人损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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